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裁定受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常州友谊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福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于 2026年 7 月 20 日提交清算报告,称鸿福公司无任何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故申请终结鸿福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并宣告鸿福公司破产。现清算组将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公示。
公 开 人: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裁定受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常州友谊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福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于 2026年 7 月 20 日提交清算报告,称鸿福公司无任何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故申请终结鸿福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并宣告鸿福公司破产。现清算组将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公示。
公 开 人:常州鸿福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